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新政策是没有的;一般在过户时就可以按赠与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按房屋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的手续,一般在办理过户时也需要由双方协商好,这样才能确保各自的利益。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九条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