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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需要在 武汉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一般是在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到下午5点多,这段时间内到 公积金 管理局提交办理的,具体的地点是武汉市 新洲区 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关于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武汉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武汉市公积金提取地点(新洲区) 新洲分中心 湖北 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 三、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武汉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时候,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00可以正常的办理手续, 法定节假日 期间不能接受业务,一般政府部门法定节假日都是不接受业务的。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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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5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