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是息讼服判,减少纠纷。但是是否上诉的权利在于当事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的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判决应当在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对于裁定的上诉应当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提起。委托代理人经特别授权可以代当事人提起上诉。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部分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限为收到判决之日起十日或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同样享有上诉权,上诉期限与民事诉讼相同。,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