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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高院民事不服去那告
释义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等内容。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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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