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结婚的房子是否能加其他人的名字 |
释义 | 夫妻结婚的房子可以加其他人的名字。经过房屋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依照法律规定,任何产业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同享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需当事人情愿,房子的所有权人也可以是几自个一起享有。因而,当事人在结婚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姓名。 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姓名可不可以分为两种状况,一种状况是房子是在婚前由个人采购的;第二种状况是,房子是在婚后采购的。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对于自个婚前采购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子产权的有些搬运,以赠与来处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子需提交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有关部分处理正式的房子所有权改变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做法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缔结对于房子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收取契证。 3、处理赠与合同公证。 4、处理房子所有权搬运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分请求改变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请求书(窗口供给);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有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子交给受赠人。这儿“交给”以处理完房子产权搬运登记为准。 6、在处理房子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定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分处理过户手续,但假如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实行的法定责任而将自个的房子赠与他人时,假如好坏关系人建议权力的,则该赠予做法无效。 (二)婚后房产加名。 假如在婚姻存续时期房产属于夫妻一起产业,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自个的姓名也算是两人的一起产业。 因而在婚姻时期,这类状况如需处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带着结婚证、房子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改变登记”窗口处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而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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