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用别人的名字去结婚违法。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不具备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因此法院不能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 结婚登记要求如下: 1、男女两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纪: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 3、两方均无另一半(未婚、离婚、丧偶); 4、两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应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而且是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场,且递的材料; 4、登记机关应查看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或是有无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5、要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用9元,接着双方应书写声明书,内容要清晰,最后要签名及按指纹。 6、办理登记手续后,对于相关的登记手续存档,给予当场颁发给当事人双方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