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是指夫妻为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而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教育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