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借款购置财产、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治病债务、子女抚养债务、赡养老人债务、教育培训债务、社交费用债务、夫妻协议约定债务以及其他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以下这些债务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法律适用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法律适用是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确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标准:首先是债务的性质和目的,若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是债务的签订方式,若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债务合同,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后是债务的履行情况,若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债务的履行,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适用相关法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上标准,并参考法律解释和相关判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对于债权人、夫妻双方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准确判断和适用。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法律适用是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债务的性质、签订方式和履行情况都是认定的重要因素。在适用法律时,应综合考虑以上标准,并参考法律解释和相关判例。准确判断和适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对各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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