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怎样的债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必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购买物品所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等。个人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当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未经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在审判实践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损失,或者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损失,或者一方非法经营,但另一方知道但不反对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对于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另一方不知道或事先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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