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出生证明怎么证明自己和父母的关系? |
释义 |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仅仅是证明的一种,还有其他证据材料可以证明的,比如户口本、户籍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等等,均可以证明的。 出生证明有法律效力,它是证明孩子获得民事权利能力、证明其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