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市区积分入医申请时间 |
释义 | 本文详细介绍了苏州市区积分入医的相关规定和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和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的证明、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 法律分析 苏州市区积分入医申请的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在苏州的流动人口需满足相关条件,包括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在此前提下,申请人可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写表格。 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关系证明 5、申请人子女在本市入园、入学的证明; 6、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7、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 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及学术水平评价标准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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