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
释义 | 长期病假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已超过医疗期限。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期根据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其中经济补偿金按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额外支付5%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长期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长期病假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前提劳动者已超过了医疗期限,一般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员工病假期间有哪些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总结,长期病假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已超过医疗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不同工作年限对应不同的医疗期,范围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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