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国内商标申请说明有什么 |
释义 | 国内商标申请说明: 一、商标注册: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自然人为申请人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团体、组织为申请人的,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注册的商品或服务; 4、10张清晰的黑白商标图案,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需提供10张能够反映商标立体效果的清晰照片; 5、以人物肖像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商标续展: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三、商标变更: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变更注册人名称的,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变更注册人地址的,无证明文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商标转让: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盖章或者签字; 3、受让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l、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许可人盖章或签字; 3、提供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协议原件; 4、许可人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被许可人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补发商标注册证: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图样5张。 3、提供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注册号。 4、注册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1、商标代理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2、提供原注册证复印件; 3、如果原注册证丢失,提供注册所有人的名称、地址、注册号、商标、类别等原注册信息。 八、商标异议: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两份,异议人盖章或签字; 2、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