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应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不得低于周边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农村自建房屋及宅基地的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最低底线是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可参考周边房地产市场价,通过谈判争取最佳的合法、合理的补偿价格。 法律分析 一、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其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被征收房屋周边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农村自建房屋及其宅基地(即集体土地的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应由省级政府制定,按照区位分为几类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其最低的补偿底线,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 三、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标准,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可选择中间价位(如“价格区间”),以及与拆迁方、在拆迁中间环节的谈判事项,争取最佳的合法、合理的补偿价格。 结语 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应遵循市场原则,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且不得低于周边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农村自建房屋及其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应由省级政府制定,最低的补偿底线是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并可选择中间价位,争取最佳的合法、合理的补偿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