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 |
释义 | 缓刑流程与注意事项,以及缓刑期间再犯罪的处罚。缓刑者需按要求提交材料到司法局备案,然后按规定报道并参加周汇报、社区服务、集中教育等活动。定位手机需随身携带,离开所在地需请假手续。如再犯罪,缓刑将被撤销,前罪与后罪将被数罪并罚执行。遵守规定、避免犯罪可避免收监。 法律分析 在司法局的流程中,先要提交材料和复印件到司法局,以便依法进行备案。然后,再到司法局报道并备案。从那时起,只要按照报道的要求进行,就可以通过考验期,从而避免受到其他处罚。 一、判缓刑在司法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然后去司法所报道,备案。以后按时按时报道就可以了,直到缓刑结束。 判缓刑后的注意事项: 1、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不会在传唤你 2、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 (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 (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 (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 (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 (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 (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 (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 二、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就是属于暂缓执行,只有过了考验期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执行,一般对于缓刑者都需要先到司法局进行报案,拥有自己的信息之后从而按司法司的条款来进行遵守,只要在这期间不再犯任何的罪行,那么就不会再被收监。 结语 缓刑考验期间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期间,如果犯新罪或发现前罪未判决,应当及时报告并接受处理。同时,要按时报道、参加社区服务和教育,并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不要离开所在市或县,若需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缓刑考验期满后,只要不再犯新罪且按时报道,即可通过考验期,避免被其他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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