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期限和程序
释义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根据案件性质而定。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但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以及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必须进行讯问,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如果证据不足,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拘留期限超过规定时间未逮捕则需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一、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一般情况下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长7日,加上公安局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7日内作出决定,共计14天。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天。
    三、对于三类案件的公安拘留期限不超37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多次作案很好理解。结伙作案也好理解。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也就是说,公安局对于除上述三种犯罪嫌疑人之外,在公安的拘留期限不会超过14天,14天内必须逮捕,否则就得变更强制措施。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对于特定情形可以先行拘留。一般情况下,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过14日,但对于重大嫌疑分子以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如果证据不足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并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总之,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限内必须依法办案,确保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0: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