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证委托书的法律效力是长期有效的,具体取决于当事人对委托书期限的规定,没有规定就长期有效,有规定的则按规定,过期后只能够重新办理。一、公证委托书过期了应该怎么办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处委托书的具体有效期主要由委托人来决定。若委托书中有明确的办理期限,委托书的有效期以规定的时限为标准;若委托书中仅有明确委托事项的,委托书期限以委托事项办完为止;若委托书中既无委托期限也无委托事项的,委托书长期有效。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3、委托的原因;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5、委托期限;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二、公证机构可以进行公证的行为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2、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3、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4、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5、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6、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7、保管遗嘱、保管文件。8、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9、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证书作为法律文书不会过期,当然如果委托书本身有规定期限的话,那么就会过期,此时可以重新办理公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