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流程 |
释义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如下的流程: (一)会议筹备阶段: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阶段,对股东进行通知。 (三)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议结束后进行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一、监事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般变更监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根据《公司法》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提交需要变动监事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则需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以及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5.新任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天公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将股票交存给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召集股东大会,并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出的事项作出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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