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要扣多少分 |
释义 | 本文详细介绍了高速公路上各种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和记分情况。具体包括禁令标志、超车、变更车道、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不按规定停车等行为,罚款金额为200元并吊销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行为,罚款50元并记分3分;低于最低时速行驶、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等行为,罚款金额为50元并记分3分;进入导 法律分析 1、如果车辆不按照规定停车或者发生故障后不立即移开,将会被罚款200元,同时驾驶证将被吊销5个月,记分6分。 2、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3、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4、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5、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6分。 6、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7、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8、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9、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10、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11、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12、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13、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扣几分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6、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7、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记分2分。 8、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的规定在主车道上行驶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2分。 9、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10、不按规定停车或因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12、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13、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拓展延伸 机动车被罚款的情况有很多种,其中一些典型的罚款情况包括: 1. 酒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严重者还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2. 违规停车:在公共场所或者停车位上乱停乱放机动车的将被罚款200元人民币。 3. 闯红灯:在红绿灯或者其他交通信号灯下闯红灯或者逆向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人民币。 4. 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人民币。 5. 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的将被罚款200元人民币。 以上仅是部分常见的机动车被罚款情况,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违规行为也会被罚款,具体罚款金额和处罚措施请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八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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