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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
释义
    认定借贷关系真实性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
    一、口头约定利息如何证明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关于利息的约定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出借人主张与借款人口头约定利息并已实际履行的,出借人可以提供的银行对账单、银行账户历史交易明细清单、聊天记录等材料可以证明借款人就借款曾连续有规律地向出借人支付款项,支付的数额亦与出借人诉称的日利息、期间计算的利息数额相符,并根据双方的关系及民间借贷的习惯等进行判断口头约定利息的真实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条的效力证据有哪些?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因此我们一般情况下将民间借贷合同视为实践性合同。
    三、没有欠条的钱能要回来吗?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款凭证或者银行流水记录等可以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收条,应当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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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12: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