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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怎样计算
释义
    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
    (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未婚妈妈可以享受产假吗
    女职工未婚妈妈可以享受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产前可休假15天,产后可休假83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各省市根据本省具体情况规定的产假期限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另外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以依法享有生育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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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4: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