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释义
    一、民法典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二、实现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
    实现抵押权需要下列条件:
    1、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具体包括: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