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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未办理下来能否过户?
释义
    不能。办理过户须提交不动产权属的证明书,如果未办理房产证,则无法进行过户登记。
    一、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的,应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父母想要把房子卖给子女的,应当和子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子女就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毕竟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制度,未办理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那么房子不办理过户登记的,子女就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归父母。
    二、房产赠与在哪里办理呢?
    房产赠与后,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其他人的,在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当为受赠人办理过户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产的所有人还是属于当事人,不属于受赠人,只要办理过户登记后,房产才属于受赠人。
    三、房屋买卖可以不签合同吗
    房屋买卖不签合同是不可以的。因为房屋买卖不签合同不能过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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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