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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办新的身份证以前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补办身份证之后,以前的身份证可以使用,但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仅限本人使用,而且不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 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2、相关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 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 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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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