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票冲销时 是否收回原票 是什么意思?发票冲销指的是开具红字发票,不必收回原票。分两种情况:1、当月能够收回原票的,那么联次齐全,直接作废,重新开具新的正确的发票即可。2、不是当月开具的,那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调整已犯的错误。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发票的开具必须有税务机关的证明,才能开具。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第二十二条 因IC卡、软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应更换IC卡、软盘。因硬盘损坏、更换金税卡等原因不能正常报税的,应提供已开具未向税务机关报税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或者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补采开票数据。以上就是对于发票冲销时 是否收回原票 是什么意思的问题的回答想,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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