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时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怎样处理
释义
    一、离婚时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怎样处理
    1、离婚时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按以下情形处理:
    (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二、结婚送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并且,按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工资、奖金;
    2、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一般情况中,结婚彩礼是在婚前给,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结成夫妻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那么结婚彩礼就不能请求分割。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6: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