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什么不同,我国目前的所有税种都可以分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等。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国目前的所有税种都可以根据什么不同来划分 法律分析: 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实行分税的财政管理体制,把所有税种按其特点和属性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在省级及其以下建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机构,为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证。目前中国已初步确立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框架,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类别:(1)商品劳务税类。(2)所得税类。(3)财产税类。(4)其他税收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我国目前的全部税种按照什么不同可以分为 法律分析: 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实行分税的财政管理体制,把所有税种按其特点和属性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在省级及其以下建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机构,为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提供组织上的保证。目前中国已初步确立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框架,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类别:(1)商品劳务税类。(2)所得税类。(3)财产税类。(4)其他税收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 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这个问题,首先如果是强制变更公司法人的话,需要对原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免职书,同时需要对现任法人的任职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负责,因此不能够随意进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监事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2、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4、公司监事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董事是如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生的 董事会董事的产生办法是,股东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经民主选举而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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