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券上市法定条件 |
释义 | 发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3.公司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资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债券利息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一、不低于人民币多少可以发行可转债?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可以发行可转债。发行可转债的具体条件如下: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二、可赎回债券的发行 (一)发行方式 1、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 2、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二)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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