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在什么地址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地点和所需依据的法律法规。具体来说,需要在包头市公安局办理,并提交相关证明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准许驾驶校车。 法律分析 一、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地点是在包头市公安局,具体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 二、包头校车使用许可办理需要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该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结语 想要办理包头校车使用许可,需要前往包头市公安局,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办理需要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该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 变 更 与 延 续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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