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公证处获取调档程序? |
释义 | 公证处调档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调取档案供查阅。公证争议处理: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提供错误证明材料。公证机构作出的决定有异议可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涉及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公证机构应告知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一、到公证处调档案需要什么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公证处调取档案的,需要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该调取相应的档案给申请人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二、公证争议处理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公证处调取档案需要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调取相应档案供申请人查阅。公证争议处理方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可在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错误及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对撤销或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可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对涉及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内容,公证机构应告知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一条 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十九条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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