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户口簿,怎么迁户口 |
释义 | 可以持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流程如下: 1、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领取《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回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做户口 户口迁出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根据不能情况的处理方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户籍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原因有关的证明到迁移地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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