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采取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决定、直接工作人员实施的形式;通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途径;使用不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不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另立账簿核算等不正当手段和方法;进行筹集为本单位、小团体自行分配使用的违规资金。称为“小金库”。“小金库”行为在性质方面表现为违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