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在主观上有以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占有行为,犯罪事实与当事人主观故意有因果关系,造成了国家或单位财产损失的后果的则构成犯罪,其余情况属于不构成犯罪。 法律客观: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四条 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