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1、应持医生开具《住院证》及本人社保卡、《医保手册》,到住院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2、北京医保病人出院时,补足自付费用后即可出院。持社保卡办理住院者,本院一般在出院当天完成结算,特殊情况者第二日结算。妇瘤科子宫肌瘤和卵巢良性肿瘤,以及头颈外科甲状腺手术者,因需等候最终病理报告需要延长一周左右结算。 北京医保门诊就医报销流程: 1、北京医保实行实名制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门(急)诊就医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未持社保卡和医保手册就医或者身份不一致的,本院不为其提供医保处方和医保报销单据,本次医疗费用应由病人全额自费负担; 2、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的老年人到我院就诊,须先到所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之后到我院就医方可报销; 3、未发放社保卡病人需持手册或者有关证明来院就医,其普通门诊费用应全额现金交费,符合医保门诊报销的情形,门诊收据将给予打印“上传标识和上传号”;无上传标识的票据医保不予报销。务必妥善保管药品底方、收据及清单,以备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由病人工作单位或者当地社保所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4、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的病人,医保报销的门诊费用将由医院先行垫付,只需交纳病人自付的费用即可。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住院报销可以去指定医院进行医保报销,各区、县医保中心收到单位和社保办申报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后,将相关材料与医疗过程中上传的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法规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