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询问发票作废是否可以实现 |
释义 | 本段内容讲述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与作废问题。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无法作废,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也无法作废。如果发票是在跨月之后开具的,则无法进行作废操作。作废重开分为作废重开和开红字发票后重开两种方式,其中作废重开必须在开票当月才能作废重开。 法律分析 如果在当月开具了发票,则可以进行作废处理。但是,如果发票是在跨月之后开具的,则无法进行作废操作。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不可以作废。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果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二、重开发票如何把原来的发票留下来重开 本月开出发票后想作废一定得收回那张发票。将需要作废的发票再作废。重新开具应该开具的发票。重开有两种方式,作废重开或是开红字发票后重开,作废重开在开票当月作废,开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作废重开必须在开票当月才能作废重开。 拓展延伸 冲红普票必须拿回普票原件吗 冲红普票必须拿回普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是指隔月发票作废,也称开具负数普通发票,不用告知税局。若是本月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作废就行了,但最好用笔写上作废原因,以便以后知道作废原因。然后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开具错误而且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能作废,只能做红字冲销。而且不用申请,因为不是专用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由纳税人购买,实行有偿使用,对交易次数频繁、用票量大的纳税人来说,是一笔不少的开支,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纳税人为消费都开具发票的积极性。因此,实行凭票退税制度后,为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可以研究实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免费提供给纳税人的办法。 结语 如果在当月开具了发票,则可以进行作废处理。但是,如果发票是在跨月之后开具的,则无法进行作废操作。作废重开有两种方式,作废重开在开票当月作废,开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作废重开必须在开票当月才能作废重开。 法律依据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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