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把自己的房产无偿过户给自己母亲继父有权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房子享有完全所有权,其他人都没有权利分得。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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