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带以下资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现场填写)。 2、税务登记证副本(待查)。 3、办税人员本人及本人身份证(经过国税局实名认证的)。 4、双方购销协议或购方证明(备查)。 5、购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 6、银行卡(需要预缴增值税,办理过三方协议的不用)。 7、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法》第五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起征点为季销售额三十万元。 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本法规定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选择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