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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时行使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如何执行
释义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的执行是: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一、羁押时间算判刑里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曰起计算,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与管制同时执行,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时,怎么对期限进行规定的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该如何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如果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如果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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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