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社保工伤单位要赔吗 |
释义 | 买了社保工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给付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办理工伤赔偿需要向办理机构申办,并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买了社保工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有些单位认为,在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后,员工工伤后的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无需为此提供任何赔偿。然而,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除了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外,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付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工伤赔偿怎么办理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用人单位有责任积极配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进行工伤认定,并提供与工伤认定有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拒不配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综上所述,社保工伤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买了社保工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给付劳动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将面临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医师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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