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途径: 1.以政府债权化解银企债务危机。基本要点是将适当部分企业对银行的不良债务转化为银行对政府债券的持有。 2.组建国家风险信贷银行。 3.通过信托投资公司重组银行债权。 4.建立债务托管机构,实行债务托管。 5.以资抵贷再回租。 6.试行主办银行制。 7.发行不上市的优先股。 8.企业破产、拍卖,冲减债务。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