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份,特此证明。员工签名: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大致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