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有什么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需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在单位的任职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单位的盖章等。 一、试用期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补偿 试用期内被公司开除有很多种情况,并不是所有情况都有补偿,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公司对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权利是双方都有的。当然,如果涉及到其他情况解除劳动关系,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二、试用期间被辞退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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