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款人提取存款的,视为未被存款 |
释义 | 该司法部的《存款公证规则》主要是关于存款提存的若干规定。存款人可以通过依靠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来被视为未收回存款,或者缴存的债务已经清偿的,应当凭公证书取回。储户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撤回提存权的,储户可以提存。存款人提取存款的,视为未存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存款人承担。在存款人未缴纳定金前,公证处有权保留等值的存款标的。寄存人与寄存部门之间的效力寄存部门有保管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保管部门应当采取适 法律分析 根据司法部实施的《存款公证规则》,存款人可以通过依靠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来被视为未收回存款。或者缴存的债务已经清偿的,应当凭公证书取回。储户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撤回提存权的,储户可以提存。存款人提取存款的,视为未存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存款人承担。在存款人未缴纳定金前,公证处有权保留等值的存款标的。寄存人与寄存部门之间的效力寄存部门有保管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保管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管,防止标的物毁损、变质、灭失。不宜保存的,寄存部门可以拍卖保管受寄存人未收到或者超过保管期限的寄存物价款。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存款人提存款视为未存款,费用由存款人承担。这一规定意味着,当存款人向商业银行提取存款时,实际上是将存款转移至商业银行,而非将资金存入银行。因此,存款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存款人应充分了解相关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需提醒存款人注意相关费用,确保双方权益。 总之,存款人提存款视为未存款,费用由存款人承担,这一规定对于保障存款人和商业银行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司法部实施的《存款公证规则》,存款人可以通过依靠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来被视为未收回存款。或者缴存的债务已经清偿的,应当凭公证书取回。储户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撤回提存权的,储户可以提存。存款人提取存款的,视为未存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存款人承担。在存款人未缴纳定金前,公证处有权保留等值的存款标的。寄存人与寄存部门之间的效力寄存部门有保管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保管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管,防止标的物毁损、变质、灭失。不宜保存的,寄存部门可以拍卖保管受寄存人未收到或者超过保管期限的寄存物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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