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级伤残者可获得多少补助金? |
释义 | 工伤致残职工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个月工资。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可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方分别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职工依法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前者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后者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其具体标准由各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十级伤残者的福利待遇和资助额度是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级伤残者享有一系列福利待遇和资助。首先,十级伤残者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和药品费用等。其次,他们有权申请残疾人就业补贴,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此外,十级伤残者还可以获得辅助器具补贴,用于购买助行器具、听力辅助设备等。另外,他们还有资格申请残疾人公共交通优待证,享受公共交通的优惠待遇。最后,十级伤残者还可以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用于改善生活条件。具体的资助额度和待遇标准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级伤残者享有一系列福利待遇和资助。包括医疗费用报销、残疾人就业补贴、辅助器具补贴、残疾人公共交通优待证以及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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