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时被非机动车撞到责任怎么算 |
释义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需全额赔偿;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赔偿责任不超过10%。 法律分析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行人横穿马路时被非机动车撞到,如何确定责任归属? 确定行人横穿马路时被非机动车撞到的责任归属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交通规则规定行人应当走人行道,但如果没有人行道或者不方便使用,行人可以横穿马路。然而,行人在横穿马路时应当确保安全,注意交通情况。如果行人在横穿马路时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或者未注意交通情况,导致被非机动车撞到,行人可能会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另一方面,非机动车驾驶员也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适当的车速和注意力,避免与行人发生碰撞。责任的归属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交通环境等因素。最终,责任归属可能由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来决定。因此,确切的责任归属需要依赖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解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若无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则其赔偿责任不超过百分之十。确定行人横穿马路时被非机动车撞到的责任归属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交通环境等。最终责任归属需依赖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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