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等 暂扣机动车的情形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等,在收集证据完成之后,应当及时退还车辆。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