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在组织家庭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30日,应将拟办理入住家庭情况书面告知家庭申请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获取家庭成员基本信息。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产权单位提供的拟入住家庭名单进行复核后,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书面通知产权单位停止办理入住手续。 承租家庭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时,应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承租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定表中的申请人,其他入住家庭成员应与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定表中所列家庭成员一致。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家庭实行实名登记备案制。产权单位建立入住家庭档案,完善入住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产权单位将承租家庭名单、配租房屋情况、房屋租金等材料分别报送承租家庭申请所在区县及项目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上述答案就是针对您所问的 公租房 备案是什么意思,如何备案给出,望您采纳。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