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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变更手续 -公司变更
释义
    法律分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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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