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卖车过户手续的办理方法如下: 1、首先过户双方都需要带好相关的材料到车管部门的过户大厅,出示相关的材料后双方填写好有关二手机动车买卖的合同,然后把所有的资料带齐去进行受理; 2、车主把车开到过户检验区,进行拓号、查验、拆除车牌以及拍照并缴纳相对应的费用; 3、带上相关的证件,转入申请表和过户票以及机动车注册、转移和登记表到相关窗口去办理; 4、拿到新的税务登记证和行驶本以及新车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异地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