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郑州档案接收办理在什么地方
释义
    本文介绍了郑州档案接收办理地点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法律分析
    一、关于郑州档案接收办理地点的信息,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县)陇海西路街道169号郑州人才大厦2楼人事代理室(窗口)。
    二、郑州档案接收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收费,其中包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结语
    郑州档案接收办理地点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县)陇海西路街道169号郑州人才大厦2楼人事代理室(窗口),法律依据是《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收费,其中包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09:08